欧洲哪个大学有llm?
LLM全称为Master of Laws,是法律硕士的意思。相当于在本科(Bachelor)之后再读一个研究生(Master)的学位。这个学位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学硕士(LL.M./M.L.),另一类是司法硕士 (MSL/M.S.L) 。前者是以研究为主的,后者是偏向于实务操作的。
一般情况下,申请这个硕士学位不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或者法律从业经验。大部分学校的要求是拥有法律的本科学位就可以申请了。但是部分学校的部分项目会对申请人有相关的实习或工作经历要求。除了法学硕士(LL.M./MAL.)之外,还有一部分学校开设了以培养法律翻译人才为目的的 Master of Legal Studies (MLS)这个项目。这一类通常不以研究见长,而是着重于对法条和案例的解析。由于美国各州的法律体系会有不同,所以学生在选择院校时要留意所申请的法学院是不是可以授予该州的律师执照。一般来说,在美国的法学院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只要达到各州的毕业标准,就可获得该州的律师执照。不过要提醒的是,虽然很多法学院都设立了这样那样的专业,但有的学院可能并不颁发LL.M.的学位证书,而是发给学生毕业证书。这种情况下的证书就被称为“非学位性证书”,一般会被刻印在一张精美的卡片上,上面会列出申请者所有的课程和成绩。虽然这样的证书不能算是正式的学位,但在美国找工作却绰绰有余了。
欧洲的法学院多数都是授予MA、MD、MPhil等文学硕士学位,而很少授予法律硕士学位。例如牛津大学的 Jurisprudence 专业就授予 MA 的学位。当然,也有一些法学院会提供Law degree, 这个学位一般是给具有英国律考资格的学生申请,不授予英国的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