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背景调查查高中吗?
这个问题,我其实以前回答过,但是一直有人来问我,所以我还是再次认真的写一份短一点的解答。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事情,就是做尽职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是为了了解这个人到底是不是骗子或者坏人,是为了确保这个人的历史没有污点吗?
当然不是,我们做尽调的目的在于弄清楚一件事:即将合作的人(包括个人和企业)有没有可能做出有损于合同履行的行为。比如,我让一位外国人写了一本书,他能不能说话不算数;我用我的版权和美国一家公司合作,这家公司会不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毁约等等。 也就是说,我们在尽调的时候,重点考察的对象应该是双方是否有产生违约行为的潜在风险。
回到问题来 一家美国公司想查询中国公司的历史,合理合法的方式是,在美国起诉中国公司,在诉讼期间要求法院下达一个令中国公司不得执行合同的禁令。这样能够比较充分地了解对方情况。 但是,如果美国公司只要中国人有一个欠钱不还的历史记录,就认为中国公司会赖账的话,那就太愚蠢了。
因为在中国这种社会环境下,一个人欠钱还不了是非常正常的情况,甚至你连这个人是谁都很难搞清楚。所以,美国人这么做,等于是用自己有限的认知水平去揣测未知的风险。我觉得这种蠢事还是少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