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6法案实施了吗?
C-6的通过和立法进程可参考我之前的回答 简单说,C-6已经成法了!从2014年10月30日起就可以开始执行(对过去的行为有追溯力)。但具体影响的时间点要看各省份的具体执法力度和要求 目前看来,各省对于新法的执法力度不一,有些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执行细节的文件,而另外一些省份还没有动静。
以安省为例,安省政府于去年底公布了针对新法的两个文件:《安省政府关于修改后的《刑事司法修订》的第28号条例》和《安省政府关于修改后的《刑法典》的第7号条例》,对其中涉及移民相关条文的解释做出了说明。
根据这两条规定,政府有权拒绝向任何被怀疑参与了强奸、性侵、猥亵或性骚扰的人签发签证;有权禁止任何人入境,即使此人已经持有有效签证或移民签证;有权撤销任何人的永久居民身份并驱逐出境;甚至还可以引入程序来吊销已被授予的公民身份。
同时,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法院发现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欺诈或其他严重罪行,并且这些罪行严重到足以威胁公共安全或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时,即使申请人在犯罪后成为永久居民,法院也有权撤销其永久居民的资格。 但是,政府并不能随意剥夺一个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而要依法进行。 《1952年移民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当政府认为需要驳回申请或被否决申请的理由成立之时,可以取消申请人的移民签证或身份。
与过去相比,现在的法律更加明晰,为政府的执法提供了依据。 至于其他没有出台相关规定的省份,新法也具有同样的效力,所以移民律师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为受害女性寻求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