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移民官问什么条件?
1965年,美国颁布了“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2条(b)款规定: 任何寻求进入美国的人如被证明其“申请赴美目的属非正常或不合常理的,将被拒签。 在此之后,又通过一系列补充条款对这一法条进一步细化描述,其中较为著名的有: 1987年出台的“入境新规”:拒绝那些被认为没有能力独立生活的未满18岁申请人;
1990年的“家庭移民排期法案”: 对于某些移民申请,只允许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才可以入境 2003年的“合法永久居民出境令”: 在离境后再次申请入境时,必须能证明其旅行是临时且有必要的
2004年的“非法移民出境命令”: 禁止非法移民以探亲为目的入境美国,也禁止其在获得合法身份前入境探望其美国公民亲属,除非该亲属为其父母或配偶中的其中一方 2013年开始实施的“签证预约面谈时间”: 每个移民类别都有相对应的最短的预约时间,只有到了这个时间才会开放对应类型的签证配额给申请者进行排队,而在这之前,即使申请者的材料已经准备完毕也没有办法开始申请。
在2013年之后,美国的政策开始收紧,对于移民类别的审查力度越来越大。 而这之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当属“移民与国籍法”的第212(f)款: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律的规定,当移民官认为某个外国人“有意图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破坏美国法律秩序或在公众利益中造成威胁时”有权利拒绝此人入境。” 这条款可谓是“大杀器”般的存在! 有了这一条作为依据,移民局可以随意的认定任何人具有上述威胁性从而将之拒之门外。
不过,由于此法规过于模糊,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造成了很大争议。 那么在美国签证面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审核呢? 根据笔者所接触的移民律师的说法以及自身的观察来看,主要涉及两方面: 第一方面主要是关于申请者自身条件的核查 第二方面则是移民官为了核实申请的真实性而对材料进行的核查 因此,要想顺利通过签证面试,除了要准备好申请材料以外,还要了解一些面试技巧及注意要点。
第一,在申请材料的准备上要尽量的“简单明了"。 因为大部分移民官都是英语为母语者,而英语又是十分注重逻辑性的语言,因此他们比较喜欢简单明了的内容,不喜欢繁杂的资料和大量的数据。同时,资料越简单越容易理解,如果资料过多的话还会让他们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毕竟你这么费尽心思的准备这些东西,肯定是有猫腻)
第二,不要给自己“挖坑”。 这也就是所谓的“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比如你在申请材料或者面试过程里透露了一点信息,结果却被移民官抓住了把柄,那接下来就是自讨苦吃了~ 第三,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面试态度。 这一点相信大家都会比较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