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怎么续签?
我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过基本上可以套用这个思路来处理。 我是持加拿大探亲旅游签过来日本玩,在东京停留了三个月(九月到十一月),然后从关西坐新干线去了大阪,在大阪又待了一个月(十二月)才回国。在日本总共呆四个月零两天,中间没有回过加拿大。我在入境的时候填写的是三个月有效期的那张入境卡,所以我的签证应该是三个月单次观光的签证。 在十二月初我就开始在网上研究怎么续签了,首先去网上查了我持有这种签证时能不能留在日本。后来发现有一个专门负责外国人滞留问题的网站叫“外国人を滞在地で満足させるためのQ&A”,上面有详细的说明和答案:URL 我在这个网站上查了关于我这种情况的解释,大意是说如果我的入境时间是九月八号的话,那么我的观光签证到12月8号到期,我可以在这之后继续逗留至12月底,因为我的出入境记录都是符合当初入境时所填期限的卡上的记录的。另外,根据这个网站的回答来看,我当时应该把入境卡的入国日期填写为9.08日、出境日期为12.31日即可了。至于我申请观光签证时的入国理由书要不要改,网站上没提到。 所以当时我是这么打算的:先在十三号(星期一)回趟加拿大,十四号再回到日本;然后在十三四这两天找当地警察局更改一下居住地址,拿一张居留卡,这样就能留在这里直到年底了。 这件事情虽然看似简单,但是非常麻烦,因为要来回跑好几趟。所以我先打了个电话给我住的小镇的警察分局询问详情,接电话的人很和蔼很耐心,详细地告诉我应该怎么怎么做后,还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让我可以再确认一次。于是我又打了第二个电话给另一个警察值班室,这次对方很不耐烦,说根本没必要这么做,叫我直接去警察分署问就可以了!于是我赶紧打电话给小分署,小分署也很耐心地帮我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只要态度好点,事情还是很顺利的。 如果朋友们也打算像我一样需要更换居住地址的话,建议还是打个电话过去问问吧,也许不用大老远跑去警局呢。。。
以下是我办理变更住址需要的文件: 护照和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住民票原件 入住证明或者房租收据(这两个证明是房东写的,他开给他女儿的信笺纸上用铅笔写了租房期间和名字以及日期) 用英文写的申请书(申请表在小分署拿,他们还会给你填好的模版,只需要填上个人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