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签证证明有什么用?
非婚生子女可以申请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和婚生子女一样,都可以做主申请人,申请父母来加拿大团聚。非婚生子女做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申请的唯一制约因素就是居住地政府出具的同居签证证明(有的政府叫同居证明certificate of conjugal partnership),该证明要求申请者证明和加拿大本地人已经同居一年以上,并且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
同居签证证明作为加拿大的移民法中对于配偶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一种为了保护社会中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结婚,但是又在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因此,其和配偶形式同等享受加拿大各项政府福利。
在申请加拿大父母团聚时,为了更好的保护加拿大本地人和非本地的同居者的合法权益,加拿大政府要求申请者出具同居签证证明,来确定非本地申请者和加拿大本地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认可的配偶(包括同居)关系。因此,只有出具了该同居签证证明,加拿大非婚生子女才能以主申请人的身份去申请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