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日本签证?
持有期为“三个月・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个月多次”、“三个月・三次”的访日目的为“特定活动”“探亲(非定居)”“商务”的滞在资格持有者,如果想从该滞在资格的发给日到该签证到期日前离开日本的话需要提交“在留(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到所在辖区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终止签证。申请终止签证成功以后会重新发给“就劳资格”和“在留卡”。
所需提交的资料:
1、在留资格决定通知书(原本)
2、申请书(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给,需要贴上照片)
3、受托人证明书(如果不能亲自去办理,需要填写的受托证明书,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给,需要贴上受托人的照片。)
4、受托人的护照等能够证明受托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需要本人署名)
5、护照以及护照的复印件(复印带有个人信息及在日本记录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