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办签证怎么办?
一、本人须持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护照报失证明:1、原护照复印件;2、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3、单位意见(系指按照属人管理原则,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意见)。
二、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和旅行社开具的出境旅游合同原件及旅游费用收据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前往日本旅游的事宜的备忘录》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为该公民办理完护照手续,所办理的护照有效期仍按原护照有效期办理。
三、本人持新办理的有效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到日本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日本国驻华使领馆将在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按有关规定为其签发签证。
注意:护照是公民旅行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证明文件,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非法扣留,但在一定条件下,公安、海关、边防检查机关可以扣留中国公民的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不发给“出境证”:(一)持伪造、涂改或者他人护照、证件的;(二)持用无效的或者未签证的护照、证件,又不符合规定的;(三)持签证无效的证件的;(四)有其他违法行为,不予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