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在哪?
“签证”一般指“护照签证”,是指由外国主管机关发给以出入或经过该国为目的的出境证件;有些国家签发的一类允许外国人入境、居留、定居或过境的许可证明,称为“入境证”“居留证”“定居证”“通行证”等。 这些文件都是要随身携带以便查验,因此可以称之为“签证”。 但是现在各国普遍使用电子签证系统。也就是把相关的信息记录在电脑里,并且与持有者的相关资料相链接——这样就不需要随身携带各种文件的副本了。只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即可顺利入境和离境(当然还要遵守目的国的相关法律)。这样的“签证”已经不再是“出境证件”而成为“入境证件”,但是仍然习惯性地被称为“签证”。 另外,有的国家和地区的出入境手续是合并办理的。比如香港和澳门就只发一种通行证件给居民,居民持证既可以进出内地也可以到海外旅游。这种证件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签证”。
目前中国已经与14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旅行协定(注:这个数据有更新).其中大部分国家的签证都实行了“互免签证政策”或者“落地签证政策”(具体参见各相关条约)。 中国公民持有效普通护照赴上述国家(地区)停留期不超过30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办签证: (一)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相应的联程车票、船票或机票,从第三国经有关国家口岸入境,目的地是国家(地区)境内某一城市; 在上述国家(地区)境内同一国家的城市间往返旅行;在上述国家之间国际航班上旅行; 从香港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上述国家(地区);从中国海海上往来自由航行的外国船舶上的中国籍船员以及从事公务的国际组织官员。
以上情况适用于以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商务、短期实习、接受援助、难民身份为目的的个人(不包括团体游客),而不包括以工作、学习、永久居留为目的的个人,也不包括持团队旅游(L)签章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