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就是清单外吗?
签证和清单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工程量在合同内,但工程量发生变化,就要签证;如果工程量在清单范围之外的也要签证。比如一个土建工程包含打地基、上砖、粉刷等工作内容,打地基由100米变成了120米,那么超出清单部分的工程量应该签证;如果又增加了吊顶工作,那么也应签证。
总之,超出原来既定的工作范围,无论是工程量的增减还是工作内容的增减都应签证。同时,应正确区分签证和变更的区别:变更一般体现在工程量或规格的较大变化上,且往往有设计部门的变更通知单。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按设计变更处理;没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但确属工作内容变化或工程量变化量较大的也应按设计变更处理。对于标书中有的项目,但实际工程量变化较小的,一般通过签证处理;而对于原标书项目以外的工程内容,也应通过签证处理。
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严格区别,只是表现形式和管理要求有所不同。变更一般要经过较为严格的审核、批准等管理程序,手续更为规范,有图纸变更或工程指令作依据,由监理、设计、业主三方签批变更通知;而签证在实施过程中有发包方代表和工程师的指令即可实施,手续较为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