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不良记录包括哪些?
1、逾期居留或停留 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申请人出国留学期满未及时回国,或者旅游、商务等有正当理由需较长时间居留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时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违反有关延期规定的;也有可能是申请人所持的签证是多次入境有效,但在每次入境期间,并未按照规定完成该次入境应居留期限的;或者是因某种理由被限制出境,或在国境线两侧地区活动受到限制的人员,没有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手续的。
这些情形都会造成申请人签证逾期。 签证逾期一般都会有相应的记录存档。大部分国家都有此类规定,如在俄罗斯,对于签证逾期会有如下记载: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持X号签证,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馆(或领馆)办理签证延期/转签/换领手续。由于XX原因未能通过,签证/延期/转签/换领申请被拒。”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国家的移民机构会将一些轻微的逾期情况“洗白”——在签证上注明不予记录该签证逾期行为。但是,这样做并不能真正消除逾期的事实。这类记录仍然算是申请人有逾期记录的证据。
2、非法就业 有两种情形会导致申请人构成“非法就业”:
一是申请人所持签证类型为访问签证或者学生签证等,但实际出访目的和就学目的却在国外从事其他劳动;
二是申请人以就业为目的出国,所持签证为劳动签证(Employment Visa),但在入境后并没有按照签证要求履行相关的就业许可程序并在指定单位工作。以上两类情况都属违规居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属于违法且应当予以惩处的行为。
3、非法移民 所谓“非法移民”是指在没有取得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国境内,或虽经合法签证进入该地区,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第三十二条以及该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也属于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