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有多少个民选国家?
“主权在民”是近代以来的概念,以前只有君主与神权的说法。现在所谓“民主”主要是指共和制政体(共和主义),这是一种选择。 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和中国等采取王权专制体制,但它们并不是由人民直接投票产生国王的——实际上也没有这种想法。古希腊城邦的国王和大国的皇帝是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但是规模很小,无法跟现代的民主派相比较。中世纪的欧洲虽有民主的乡民会议,但也仅仅是在选举教会人员时才有的权力。
直到17世纪英国出现代议制后,才逐渐发展出现在的三权分立和多党竞争的民主政治制度。法国大革命时建立了共和制,但在当时的观念里,共和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非权力的来源。 从历史来看,人民直接投票选总统、总理或国王并非必然的选择;至于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来施政也并非起源于资产阶级革命。所以“主权在民”也并不是必然会导致民主政体的。 不过现代国际法明确认定:只有民主国家才能合法地拥有主权。
那么从世界主要国家的来历看,“主权在民”其实是有固定来源的。除了英国式的世袭君主制以外,其他的国家都是源自于人民反抗外族侵略或暴政而建立的。当外国人入侵时,人民反抗建立国家,其自然人民主权;而当暴政出现时,人民同样也自然具有了主权。所以不论是否采用代议制,人民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唯一值得讨论的是,如何实现这一主权;以及怎样保证主权不被侵害——也就是宪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