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括封面、户主页、个人信息页、变更记录页;
3.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如未婚则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高中以上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若无护照可提供证件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6.资产证明(房产、车产、存款、流水单等)复印件。 注:不同国家申请条件不一样,部分对申请人学历有要求,如加拿大。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要准备两份,公证处和被申请国的移民局各留存一份。
目前,我国公民办理出国移民、留学和商务签证手续需提交《国籍身份证件》、《户籍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身份的证明书,以及申请人的护照和经有关国家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代表处公证的学历证明等有关文件。
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国留学贷款抵押、质押或其他贷款业务时,应提供公证部门依据上述材料出具的“具有涉外法律效力文书”。 如果您准备以赴英就读方式移民英国的话,那么要准备的申请材料相对简单一些——
1.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护照等;
2.毕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4.语言能力证明材料(A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