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单先给哪一方签字?
我是做工程资料这块的,签证单我们这边是跟甲方和监理沟通好之后才去签的,一般情况都是他们先签了再给我们总包那边去签。当然也有先给我们总包再去找监理他们签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我觉得是先签了在给我方比较好吧...反正不管怎么签的都是三方都签字认可了才算是有效签证哦~
签证这个东西也是看地方的吧,不知道你们那边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我的意见仅供参考哈!
1.开工准备阶段的签证,比如土方平整、材料运输通道、施工便道等这些开工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这种一般都是双方签字的;
2.现场发生的签证,这个就要分情况讨论了,第一种就是正常工序,比如砌体施工完成后再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正常的施工程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应该等到装饰装修完工后统一结算(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是最后做完的)。第二种就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比如我方在做基础浇筑时挖出了古墓,然后上报给甲方和相关部门,经批准之后暂停了基础工程施工并且做了相应的处理,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了。第三种就是在合同以外出现的特殊情况,比如说甲方提供的水电不到位等等这些情况都需要甲乙丙三方的签字确认的;
4.竣工阶段的一些签证,比如竣工图、竣工资料移交之类的,这种就双方签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