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和长期签证的区别?
1、概念的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由中国国家护照持有人对外使用的身份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规定并签发;而“在留资格”是日本政府授权给各个机构,用来判断外国人的居留期限以及居留目的的批件。
2、颁发对象的差异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申请获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这个证件的发放对象是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是指根据《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8条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且不丧失外国国籍的外国人。 而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想要申请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话,则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3、法律效力不同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持有者在境内身份证明的法律文件之一,与身份证或护照等一起使用才能体现其完整身份和法律地位;并且此证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日本出入境许可机关对准备赴日的外国人在居留期限时所作的评判意见,表明被判定者有特定的留学、工作、探亲等目的并在该领域内可停留的时间范围。但是,持有了该项证明的申请人并不等于获得了入境许可或被赋予了居留权,只有取得此项证明的申请者方可向日本的入境管理局申请相应的在留资格认证书(即正式的签证)。
4、申办流程的差异 现在虽然还在征求意见当中,但是可以参照一下以往的条例,比如2004年颁布实施的《外国人在 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对于申请办理永久居民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定居的,应与被投靠人登记结婚5年以上; (三)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或者具备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 另外还规定了可以申请的情形: (四)对中国有重大贡献的人员; (五)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六)本条规定的主要是对“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在华连续工作满20年且满60周岁的外国人”这两种类型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