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中取下是设么意思?
“取”的英文是remove,可以理解为“去掉、去除、摘除、移除”的意思。 比如说,如果医生给你看牙时,说要给你把蛀掉的牙齿“取出”(remove),那就是拿器械从嘴里把你蛀掉的骨头给“挖出来”(extract)。
再比如说,我们去医院体检,医生说我们要抽个血,那么他们“取走”(remove)的就是我们的血液样本; 如果我们在办理出国手续时需要拍一张照片,然后照相馆说“取一下底片(remove the negative)”的话,那他们就是要用照相机把底片的影像“印到纸上”(develop/print)来给我们做护照了。 而如果你申请一个美国B1\B2旅游商务签,美国大使馆要求你提供你最近5年所有的出入境记录(entry and exit stamps on your passport),而如果你之前有持同一本护照去过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海关通道并留下了出入境章的话,那么他们就是在你的护照上“留下(leave)”了这个入境和出境的戳记(stamps)。
所以你看,这里的这个“取”字都是与“去”相对应的动词,表示去掉或拿走某个东西的动作。 所以题主的这句话就是告诉对方,你要把你的旧护照交给我,让我在上面“盖上(leave)"签证页上的出入境印章"或者叫签证章"(visa stamp),这样这本旧护照就和你之前的出入境历史记录都永久地联系在一起了——也就是俗称地被“留下痕迹” (be stamped),并且再也回不来了。。。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