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签证有哪几种?
1. 短期商务(B-1/9) 以出差、商讨事务为目的的短期滞留。申请时需要提交与在日本企业、团体等机构签定的契约书,护照和照片。
2. 短期探亲(R-1) 与持有在留资格的亲属共同申请,可以滞留在日本3个月到6个月之间。申请时须要提交与在日本的亲属的关系证明,申请人本人的护照和其他照片等资料。
3. 长期探亲(R- 2 ) 对于居住在中国国内的亲等内的亲属,可多次申请以探亲为目的的在留资格。申请时需交验与在日亲人的关系证明及经济能力证明,此外还要提供护照及其他照片等材料。
4. 定居( 定住者 ) 原为日本政府对二战后遗孤等所颁发的特定居留许可的一种,后扩大至各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滞留日本,且在日后很难自动回国的人员。对于这些人不再签发定住者的在留资格认定书,而统一改发「永久居民证」即「在留卡」。持有此种证件者拥有在日的永久居住权。但此证不可作为回国后的再入国证明,且只限于本人使用。
5. 留学 (留学生) 根据学校的不同,学生可以分为“大学”生(学部生),“短大”生, “专门学校"生,"语言学校"生等等,其中又可以根据年龄分成为高中生或中专以上的学生和初中级以下的学生。根据入学时间不同又被分为“新入生” 和“旧 生 ”。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毕业文凭,经济担保人的收入证明,纳税记录,银行存款证明,护照,照片以及学习计划书等各种材料。
6. 技能实习生(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在与日本的雇主签订契约之后,赴日本从事一定时期的技能的实习活动的人。一般由民间的组织进行管理和运作。由于是以技能实习为主,因此大多不给予住宿费和勤工俭学的待遇。
7. 就劳工 为了在日本国内就业而在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办理的签证手续。目前这个方式已经基本停止,但是仍有小部分通过劳务输出组织,或是一些中介公司进入日本工作。
8. 日本人配偶者 在日日本人所拥有的配偶者及其子女,以及在日具有永住资格者的配偶者及其子女。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与日本人结婚的证明,照片和各种申请表。
9. 日本人的教养子女 在父母的养育下成长并具有日本国籍的儿童少年。
10. 交战状态脱离者 曾属于前轴心国之一的国民,因战争而造成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最后来到日本寻求避难,获得在日本居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