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旅游签证要体检吗?
需要 各国一般要求申请入境旅游者必须进行医学检查和检疫,以预防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入。
1.入境前健康检查
20世纪50年代以前,许多国家都要求在登临船舶时对申请人进行检查;80年代以来,多数国家对入境旅客改为在入境口岸进行健康检查或仅对特定人群、特殊地区、特殊时期的入境人员进行检查。但某些国家仍维持旧制不变,如日本要求所有外国公民入境时进行健康检查,而韩国只对在甲、乙类传染病中患过一种以上者、肝炎病毒携带者及来自疫区的人员实施检查。中国对所有入境人员,无论国籍,均需在出境口岸进行健康检查; 对入境后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麻疹、狂犬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入境人员,还须发给《检疫证明》 ,凭此方可入境。
2.预防接种和血清学检查
入境前需接种的疫苗主要有鼠疫疫苗、霍乱疫苗和黄热病疫苗等。目前,只有少数国家要求入境者出示上述疫苗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有的还要求出示经过一定有效期后的“二次免疫”的证明)才能准予入境。此外还有的国家要求对伤寒、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流行性脑膜炎等做血清学检查,或对狂犬病人进行观察或注射狂犬病抗毒血清。
3.入境卫生控制措施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除按第1条、第2条的规定办理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卫生控制措施: (1)来自国际航行船舶上的水手及其随船服务人员、船员及家属未经隔离期又未取得健康证明者;
(2)曾受传染或患过传染病但未痊愈或有后遗症者;
(3)患急性眼结膜炎、急性胃炎和痢疾、伤寒及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的旅客;
(4)患其他经血液传播疾病或能传播传染病的皮肤病,如麻风病、疥疮和皮肤真菌病者的患者;
(5)经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情形。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保护我国人民健康和国民经济利益的需要,制定了《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 ,规定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必须接受卫生监督检验,内容包括询问症状、病史、职业等基本情况,测体温并填写健康申报表等;对可能受感染的动物不得带入境内,所带食物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