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三类有效签证?
三类有效签证是指发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确定居留地点(指住所,不包括住所以外的办公地点)并居住1年以上的三类入境签证。即:
1.以公务、访问或过境等方式申请在我国停留一年以上并有确定居住地点者,发给G字(入境)签证和居留1年有效签证(用阿拉伯数字注明有效期,下同);
2.以探亲或个人私事(包括治病、疗养、安家产子、奔丧)申请入境我国并住满1年以上者,发给S字(入境)签证和1年有效签证;
3.以学习(包括进修)、工作(包括专家、技术人员及其它普通工作人员)等方式申请入境在我国居住1年以上者,发给留学生、学者及工作人员(X字)签证和1年有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