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签证能免税?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规,我国的外国人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四大类。
(一)外交签证。颁发对象主要是:外国驻华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外国政府部长以上官员,议会议员,著名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运动员,应邀来华进行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军事等活动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从事上述人员翻译、侍者工作,并持有效护照和外国常驻我国执行公务人员(即外交和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的国家,签发时加注其国名;应邀来华进行政治、经贸、文化、军事活动和工程技术人员、科技人员、职员、实习生、记者以及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华定居、探亲、学习、工作、团聚、私人事务的持有效护照的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平民。
(二)礼遇签证。颁发对象主要是:有关友好国家的副总理以上领导人,我应邀出访应邀来访的重要外宾的配偶、父母、子女,退休的政府部长,持有效护照和外国政府官员证的外交和具有外交身份的退休人员。
(三)公务签证。颁发对象主要是:持有效护照和外国执行公务人员证,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内容来华的外国使馆签证官员、领事官员、移民官员以及我国派往外国工作的回国定居的外交干部、离休、退休和退职外交干部、有突出成果的华侨和海外华人科技工作者。
(四)普通签证。
D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Z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X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F字签证,颁发对象是: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举办展览、进行经贸活动、工程施工、技术服务、记者等人员;L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G字签证,颁发对象是:经中国过境的人员;C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执行国际航空、航运、陆运任务的国际列车组、飞机机组、船员、车辆驾驶人员以及其它服务人员;J-1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常驻(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颁发对象是:来中国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外交、礼遇、公务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根据中外出入境管理法律及双方的有关协议确定。有效次数为一次、两次或多次。普通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事由,依照下列规定的最长期限标注。但对特别需要的,申请者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入境后需要变更停留期限的,须申请换发签证。有效次数为一次、两次或多次。
(一)D字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至一年,停留期为“长期”。
(二)F字签证:
(1)入境后有确定的单位所邀请,进行经济、文化、体育、科技、教育活动的,在华居留期限可标注为6个月至一年;属国际文化交流培训的可一次核发一年至两年有效的多次签证。
(2)应邀来华参加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订货会和来华经商的,在华居留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
(3)应邀来华举办展览的,在华居留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
(三)C字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至一年,入境后停留至机组、船、车离境之日;工作期间,准予停留30日。
(四)G字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不超过7日(从入境之日开始计算)。
(五)J-1字签证的有效期为1年,停留期为“长期”。
(六)J-2字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至一年,最多不超过一年,每次入境后的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
(七)L字签证:
(1)应邀来华旅游,参加我国旅游局组团的“中外旅行团”的,在华居留期限标注为6个月至一年,可发一次、两次或一年有效的多次签证;
(2)来华探亲、私人事务的、去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一般给发一个月以内的入境签证,必要时可给发3个月的入境签证。对家庭团聚久别的亲属和去我国西南边陲旅游的,以及去我国“丝绸之路”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