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世界签证?
1、前往国家的邀请函。可以电话(须提供证明通话费收据存根等资料)、传真等方式。
2、身份证。
3、户口簿(集体户口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集体户口底页复印件)。
4、固定住所证明。
5、经济来源证明或确有经济来源的承诺申请信。
6、申请人须亲自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当面填写申请表以及面谈;16周岁以下未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注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申请人所在国的监护公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并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旅行社等单位代办出境申请的,须提交委托证明。
7、与申请签证种类相应的材料。在办理过程中,确有必要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作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