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哪个国家的签证可以落地签日本?
对于有以下所列国家的签证、或者有以下所列国家的居住资格(在日本,外国人持有在留卡才能合法居留,我们称为“有在留”,而没有在留卡则不能合法在日本居留,我们称之为“无在留”)的人士,来日本不需要事前办理日本签注,在乘坐飞机抵达日本后,可以在入境审查场申请日本落地签注。
这些国家分别是:文莱、香港、澳门、马来西亚(仅限西马)、新加坡、泰国(落地签不能在泰国冲绳等日本指定区域逗留),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关岛,美属北马尔拉纳克斯群岛,美属波多黎各等美国海外领地(必须持有美国永久绿卡或者以上同等效力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明)。
除了以上规定的国家和区域外,日本从2016年7月3日起,对持有以下11个国家有效签证且在该国入境记录的外国人也试行免签政策。这11个国家是: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丹麦、瑞典、荷兰、乌克兰。该政策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也就是说,在第三国持有有效美国等11国签证并入境过第三国的外国人,只要持有这些第三国的入境记录和返程机票等资料,即可申请入境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