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不让开单身证明怎么办?
我办理葡萄牙移民的时候,也有遇到同样的问题,让提供单身证明;后来咨询了一下律师和移民局工作人员(在葡萄牙)才知道,由于欧洲很多国家都是实行的婚姻自由制度,所以没有单身声明书这一说法。 所谓的单身证明在中国境内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出来。而移民申请材料中要求的单身证明是指出婚前无子女、无配偶且无亲属在国内。如果是已婚状态,则要出示结婚证+英文版,以及所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 至于有小孩的,则需要出生证,孩子及父母的身份证件。
如果申请人已经离婚或丧偶且带子女的,也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以及离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未再婚的证明。 这些材料都是用来向移民局证明申请人在出国前是处于“单身”状态的,并能够单独移居海外。
当然,如果你不想那么折腾,也可以直接选择找一个西班牙或葡萄牙的当地公民结婚,然后申请家庭团聚移民。不过这样成本就比较高了,因为不仅需要支付签证费用,还要支付翻译费和认证费等。
2015年11月,民政部下发通知,明确2015年12月15日起,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或者婚姻档案查阅业务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调整为可在离婚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
离婚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仍有义务受理离婚申请,常住户口所在地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就无需到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可到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经常居住地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至离婚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若涉及离婚一方是现役军人或者有重婚行为的,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离婚。
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9条至第31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当事人应根据到场民政局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