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签证怎么办?
在准备材料的时候,要注意材料的时效性以及英文翻译件 首先,关于主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如下: 1.护照首页复印件(包括旧护照首页); 2.结婚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公证及双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申请人的工作证明原件及英语翻译件(需要公司抬头纸、公司的联系方式、公章和法人章等);
5.主申请人的收入和存款证明原件; 6.出生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本全本复印件; 8.体检表原件; 9.配偶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其英语翻译件; 10.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配偶的收入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配偶的护照复印件(需包括护照页以及入境和出境章页的复印件); 13.配偶的结婚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配偶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5.配偶的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6.户口本全本复印件;
17.体检表原件; 关于副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如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原件及英语翻译件,由公证处出具该未成年人与主申请人之间的监护人关系公证书。如果子女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婚姻状况材料,并做未婚声明公证; 2.如主申人在办理签证时已经怀孕,需提供产检报告、B超单等材料作为体检的一部分。
以上所列举出的所有公证材料和双认证的材料必须是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都齐全才可递交到移民部,请注意材料的有效性时间一般为6个月或是1年,请在准备材料时注意有效期限!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主申人必须在拿到加拿大移民批准后才可以登陆,而且必须要在获批后的两年内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