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的规定》和公安部有关外国人管理的规 定,台湾同胞要求去台湾关系处理事务署及其派出或者委托机构申请办理,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批准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台湾同胞旅行证明》;不予批准的,应退回申请书和照片,并说明理由。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的规定》和公安部有关外国人管理的规 定,台湾同胞要求去台湾关系处理事务署及其派出或者委托机构申请办理,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批准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台湾同胞旅行证明》;不予批准的,应退回申请书和照片,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