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孩子陪读能办签证吗?
外籍人员陪住在华读书的子女,应当到公安机关申请D字签证;持D字签证入境后,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证件有效期内可以居留,并多次入出境。D字签证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学校录取函件或其他证明学习的文件;
3、《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以及《录取确认表》(JW201表或JW202表已包含以上内容的,可以不提供《录取确认表》);
4、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有效中国护照复印件,外国配偶的护照及结婚证明文件;属于寄养,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必须是中国人,且不可以在国外长期定居和生活;被寄养儿童的父母,须提供寄养原因和理由的说明,保证定期支付寄养和教育费用的承诺和有关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并在相关证明文件上做特别声明:如果在我国境内长期定居申请遭到拒绝,我将及时安排我的子女返回其国籍国生活,同意放弃寄养。同时,须提供寄养人(受托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稳定、合法生活来源的证明和常住户口证明;
5、本人健康状况证明(如签证申请是在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的,可在获得签发签证后,抵中国时提供);
6、与申请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
寄养父母(或亲友)持被寄养的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寄养父母双方或者寄养儿童父母的“亲属关系/抚养关系”的公证书、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在中国国定居已经注销外国国籍的证明等文件,可以按照来华团聚申请Z字签证,入境后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办理相应的外国人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