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分哪些?
访问签证(d-2)发放对象为满足出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入境或在韩国国内停留的资格,且以满足该资格为目的访问韩国或者希望在韩国国内停留的外国人。通常赴韩出差、开会以及进行其它私人访问的人士,均可申请访问签证。欲申请访问签证时,需由本人或者代理人,向韩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提交申请。
投资·经营(投资、经营、特定活动)·国际互助(在韩国国内的国际合作机关、协会等,依法从事特定活动的韩国政府招待人员。)
研修(研修人员、教员及研究者等接受长期教育培训的人员以及交换教授和研究者)
就业(高技术人才、外国劳动人员等在韩国企业里从事特定工作的外国人。)
投资·经营、研修、就业这三种资格是就业的资格。就业资格的发放对象是,为了实现投资、经营、研修或者就业目的,在韩国国内居住3个月以上,且满足各该目的的必要条件的外国人。就业资格的申请必须向出入管理局提交,而且,外国人得到就业许可后,可向大使馆·领事馆领取投资、经营、研修、就业(d-8)和高技术人才(e-7)签证。而且,在韩国国内为了研修目的持有其他种类的签证后变更成研修人员(d-2)签证,也可以申请在韩国国内的转换资格制度。
滞在 (在韩国国内同一特定机构或者协会等长期居住的国际协议机构的正式职员及其随同家属、专家及其随同家属以及外交官和领事。)
这些资格是发放给可以长期居住的人员的资格,通常是以外交官、在韩工作的国际机构工作人员或专家等为对象。这些滞在资格的签证可以直接在韩国驻外使领馆申请颁发,或由在国外居住的外国人持有短期访问签证入境,在韩国国内向出入管理局申请转换资格制度。
过境(过境韩国前往第三国,且在韩国国内不下飞机、下船的外国人。)
过境签证的发给对象是以过境韩国前往第三国为目的,且在韩国国内不下飞机、下船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