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学生签注怎么办理?
2018年9月开始,内地居民赴澳旅游不需要再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香港/香港特区护照,只要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即可直接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 只需要在出发地有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也可以是在京就读院校的集体户口照片),并将回执寄回给申请人;
然后在出入境网站上预约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选择“自助服务”或“网上申请”。 申请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所属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取件(如需快递的,可在网上预约时选择);
最后,在港澳台签证签发机关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受理申请并制发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地区居民因私出国(境)旅游的申请,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出申请,不接受外地公安机关和旅行社提交的申请。
而北京地区的高校学生需在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不予批准赴港旅游: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3.申请人被刑事追究的;
4.其他不适合出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