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是什么意思?
1,“城院”是近年来中国的大学在招生计划中出现的的一个新名称,是指一部分大学根据区域发展的需要设立的城市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的一种发展,是高校办学体制的一种新方式。 2003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规定的紧急通知》(教发[2003]8号),《通知》指出: “一些高等学校为了适应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的趋势,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办学的新模式和新途径,采取高校内部院系所)与地方政府、企业集团合作的方式,试行举办具有本科教育层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二级学院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于缓解当前高考入学难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可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据此,一批大学设立了城市学院。
2,大学的校名一般由所在省市地名加上学校简称组成,如武汉大学,简称“武大”;而城市学院的校名则由所在省/市/县地名加上学院简称组成,如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简称“浙大宁理”;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简称“武科大城院”等等……这些学校的直属部门(校部)都设在原来的老校区,而在异地建设的校区称为“XX新城”或者“X园”,比如浙大城市学院(原浙大宁理)的学生住在滨兴小区,上课主要在文荟校区(即玉泉校区)进行,而实验课程则在滨兴小区或者浙大软件园进行。
城市学院是在欧美高等教育体制中一种特殊的存在,以城市命名、位于城市中心,同时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在发达国家,城市学院一般坐落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美国纽约市有纽约城市学院,巴尔的摩有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城市学院,英国伦敦有城市大学等等。城市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文化传统,能够提供从学士学位到博士学位的系列高等教育课程,提供从人文社科到理工科技的多种学科专业,采用多元并蓄、开放包容的办学策略和模式,吸引社会、企业广泛参与,既立足于满足城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培养具备现代、自由、城市文化和精神的人才。因此,城市学院是都市高等教育体系中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影响广泛、发展成熟的高等教育机构。
在美国,城市学院的内涵比较宽泛,普通高校、社区学院等类型教育机构都可以冠以“城市”之名,并无固定模式。例如,纽约城市学院位于曼哈顿岛的心脏地带,是纽约州立大学(CUNY)系统中学术性最强的成员,规模也很大,可视为“都市大学”;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城市学院是一所规模较小的公立文理学院,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经济实惠的大学 教育,与一般性地方大学无异;俄亥俄州立大学城市学院则是一所社区学院。
在英国,城市学院有特殊的内涵。它脱胎于中世纪末期的工艺学院和理工学院。1894年,英国颁布《技术教育法》,规定在城市设立技术教育学院。1960年代,英国在中等教育“二轨制”改革过程中,先后将技术学院和工艺学院合并变成技术高中、继续教育学院和城市理工学院。1992年,英国取消“大学”和“理工学院”的二元分界,56所理工学院升格为多科性“新大学”,其中城市理工学院也更名为“城市大学”。1996年,伦敦城市理工学院和英国波罗尼亚市的哈克尼大学合并,组建伦 教城市大学,目前是英国规模较大的大学之一,被英国政府标定为一所以教育、工程和科技见长的“明星大学”。伦敦城市大学,以及1992年改制升格后的诺丁汉城市大学、伍尔弗汉普顿城市大学等,都已成为“都市大学”和“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