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美国移民关押地?
关于美墨边境被囚禁者数量的不准确说法很多,有的说12万,有的说6万,甚至有说近40万的(引自CNN);而比这些更混乱的,是这些人的身份——有说是难民的,有说是非法移民的,还有人说是等待审判的犯人。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人都是待在美国,但还没有获得合法身份的移民。 这些人为何没有拿到合法身份,原因也是多样的。有的是因为申请被拒,有的则是由于迟迟没有收到移民局的通知(一般要等3年甚至以上),不知道该去申请延期还是主动放弃;当然还有的是因为申请手续虽然完成了,但是还没等到移民局通知就可以先拿着过期的证件上路了,结果在入境的时候被捕。后两种情况都属于非故意非法居留,属于可以恢复身份的情况。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轻松获释并恢复身份。比如,若怀疑某人从事间谍活动或者恐怖主义行为,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有权拒绝此人入境,即使他有正式签证或绿卡。同样,对于涉嫌贩毒者和贩卖人口的移民,也可以实施驱逐令而不必通过正式的法庭程序。在2005年前,只要发现非法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移民局就可以直接将其递解出境。 但是,在2005年和2008年的两次司法改革中,这种可以直接将人送回国的权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需要法院下达驱逐令才能执行。不过,如果法院认为有足够证据表明某人犯罪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仍可以依职权向移民局签发驱逐令。 在没有获得最终判决前,任何人都有可能被签发驱逐令。也就是说,这些被关的人到底是否违法,有待于进一步审理;而即使是违法的,其罪名严重程度也有待于进一步认定。这些被关者被称为“被告但不是罪犯”(defendant but not a criminal)。
总之,对这些人的关押是一种有限制的措施,是为了防止这些人逃脱或者干扰司法程序。一旦定罪,他们将被逐出美国。 至于那些尚未进入美国的申请人或者正在申请过程中的申请人,应该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申请仍然可以正常递交,审核也将照样进行。只是,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未予撤销或者申请人被吊销绿卡而被注销移民归化的注册文件的话,则当事人将作为外籍人士办理签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