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遣返回国的原因?
1.签证到期未离境 有些签证是有时间的,比如学习签证和打工度假签证,在签证到期后5天内离开是免罚的,超过5天但不超过30天的,移民局可以发出警告信,超过30天的,可处罚款或监禁(罚款金额由时间长短决定),同时注销身份并禁止再次入境。如果被移民部认定为“恶意逾期居留”,还有可能纳入征信系统,以后在银行、政府等部门办理事宜时会受影响。
2.签证类型不对 在国内申请签证类型错误,或者到了加拿大后发现换了一个工作、换一个城市生活而不及时更新签证,都可能导致非法居留。
3. 出入境记录有瑕疵 有的申请人曾经有一两次不合理的延期申请或被拒绝的申请纪录,即使最终获准,这些记录都会存在边境局的数据库中,一旦有申请人以相似理由再提申请,系统会自动识别出风险,审核人员也会有所留意,因此这类情况也是极有可能发生遣返的。
4. 陪读父母过期逗留 不只是学生签证有签证到期需离开的规定,陪读签证也有一定的期限。若家长陪读期间,超出签证所规定的期限,则属违法居留,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父母持陪读签可以在加国合法居留,但是孩子一旦入学,父母就不能以陪读的名义继续留在加国了。否则就是属于非法居留,会遭到驱逐。 如果父母确实想留在加国,可以考虑办理父母团聚移民。
5. 隐瞒真实情况 有些申请者因担心申请的签证无法通过或在面试时被拒签,就故意向签证官填报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这种情况无论是否被发现,都属于诈骗行为,一旦败露,不仅会被取消签证,还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今后难以再获签证,甚至被引渡回国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在签证到期后仍继续留在国外,而使领馆又未收到新签证申请或移民申请材料,使馆有权认定其为逾期居留,并通知当地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