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办申根签证容易吗?
在申根区国家之间自由往来,需要持有任何申根国签发的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证件(护照、欧盟居留等)。 如果申请人拥有多次入境的签证,那么可以一直使用直至其失效日期;如果只获得一次入境的签证,除非签证持有人计划在入境后离开申根地区且不再返回,否则他必须重新办理签证以覆盖新获得的有效期。 申请申根签证时需要证明以下两点之一:
1. 在申根区内有长期居住权(例如在申根区内合法工作的许可)或者 2. 有临时访问的正当理由。 申根签证的申请通常由居住在签发该国签证机构的管辖范围内的人士提出申请。但一些国家的大使馆会接受其他申根国的公民和居民的申请,而有些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则不会接受其他国家公民的签证申请。
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原则上,各国大使馆/领事馆有权拒绝任何申请人。但是否被拒绝的决定取决于具体个案的情况以及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大多数大使馆都有拒绝权。因此,他们都会遵循有关政策来处理每个申请案。 一般来说,如果申请者被拒签,则会被通知具体的拒签原因(一般会在信上注明是第几条理由而被拒),而且,这些条款都可以在大使馆网站找到,所以,请仔细研究清楚。另外,有时即使申请者符合所有条件,但仍然可能会被拒绝签发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大使馆只会表明“由于政策限制”而不能批准该申请。 虽然申根签证不能保证一定能入境申根国,但是如果申请者所递交的材料齐全真实并且不存在移民倾向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领馆拒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