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1b2签证区别?
B1/B2是入境美国后得到的临时非移民签证类型,没有B1、B2之分。 这两类签证的申请人都可以在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在去美国前不需要赴美目的证明。 B1签证给要去美国短期商务旅行的人;而B2签证是给要去美国旅游或者去美国参加亲朋好友婚礼或其他社交活动的人。
对于中国申请者而言,在美国驻华使领馆申请B类签证时,会依据不同的申请人群体进行分组审理并授予相应类型的签证。具体为: 第一组,商务旅行者(B1)和游客(B2),包括来自大陆的申请人以及居住在大陆的中国香港人和中国台湾人的所有类别; 第二组,来自澳门的游客(B2); 第三组,来自中国大陆的所有类别游客 (B2),第三组还包括来自中国香港的商务旅客(B1). 其中第一组中包括两类人:
其一,大陆居民,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出生在大陆的人,也包括持中国香港身份证但出生在大陆的人。他们被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申请“免签访美”,一种是没有“免签访美”资格却想要申请免签访美的。 如果具有F1,J1,H1B等任何有有效签证的亲属(夫/妻,儿/女,父母),就可以获得“免签访美”的资格了。如果申请者的主要目的是探亲访友而不是商务或旅游的话,那么应该选择“商务旅行”而不是“旅游”,因为后者需要面见签证官解释访问理由。 “免签访美”的申请者可免除面谈环节直接获得签证;“没有‘免签’资格的申请者们则必须面对签证官,证明自己出国是为了合法的短期商务、旅游或探亲访友目的而不具备移民倾向。
其二,居住在中国的外国公民,这些外国人通常拥有以中国境外居住地为国籍的国家护照。他们的签证类型通常是“C1/D”,“Q1”和“Q2",也有少数是“M1/M2"(来中国学习和工作的外国人)"X1”(因家庭关系获准居留的外国人)"Z"(定居) "S1"/"S2""(留学生)“R“(外国人就业)“L”(工作)”F/(学生)"J"(交流学者)”“M”(来中国工作和学习的外国人),等等。
第二组和第三组的分组标准不是以出生地而是以国籍区分。所以,中国人无论居住在哪里,只要是中国国籍就都属于第二组合类。同样地,虽然中国人在国外出生并持有当地居留权,但由于户籍关系仍属于中国国籍,因此也只能属于第二组,无法享有第一组中的那些优待条件。